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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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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心向阳】温情调解化家事纠纷 司法护佑少年向阳成长

  “感谢金法官,多亏您一次次耐心劝导,让我的父母不再争执,我能够安心跟随母亲生活。我一定好好读书,不辜负您的善意。” 近日,潜江法院泽口法庭收到一封少年手写的感谢信。这封饱含真情的信件,源自其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同步从源头化解一宗待诉抚养费矛盾,当事人之女小欣以一纸书信,道出对柔性司法的由衷认可。

  旧约抚养生变故 家庭矛盾一触即发

  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于 2015年4月14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小欣由父亲刘某抚养,母亲赵某每年支付抚养费7000元。后续因房贷、车贷、外债叠加,刘某经济负担持续加重,2025年10月,其将小欣送至赵某住处生活,此后孩子长期随母亲共同居住。

  在赵某细致照料下,小欣生活状态趋于稳定。年满十四周岁的小欣心智成熟,清晰表达希望继续随母亲生活的诉求。为保障子女稳定成长环境,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并主张相应抚养费。

  案件审理期间,刘某坚决反对抚养权变更,情绪对立激烈,扬言另行起诉追索2015年至2025年赵某拖欠的全部抚养费。双方庭审中言语交锋、矛盾激化,身处青春期的小欣目睹父母争执,屡次伤心落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不良影响。

  柔性调解双向疏导 一案调处消弭两重纷争

  家事纠纷牵系亲情,一纸裁判虽能厘清权责,却难以修复受损亲子关系。承办法官牢牢把握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核心原则,全程以温情调解化解家庭积怨。

  办案过程中,法官灵活运用 “背对背单独疏导+面对面协商沟通” 调解模式:一方面静心倾听赵某的诉求与顾虑,引导其体谅刘某独自抚养子女多年的现实难处;另一方面向刘某逐条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年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变更案件中的重要参考作用。同时立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情理劝导,向双方释明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引导二人跳出金钱得失之争,以孩子长远成长为重,妥善化解分歧。

  经多轮细致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刘某最终放下心结,尊重女儿自主选择,同意变更抚养权,并当场承诺放弃另行起诉追索历年抚养费的诉求。一桩抚养权纠纷圆满办结,一宗尚未成诉的抚养费争议同步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 “调解一案、化解两争” 的诉源治理实效。

  深耕家事审判改革 擦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本案的妥善调处,是潜江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做实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鲜活实践,亦是 “潜心向阳”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的生动缩影。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持续擦亮 “潜心向阳” 工作品牌,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以有温度的裁判、有力度的维权、有深度的治理,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让司法温情照亮每一位少年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