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10
03:21
编辑:本站
一渠清水复归来!法典赋能守护长江支流生态末梢

初秋的潜江市后湖中支渠,水面澄澈如镜,水草随波光轻轻摇曳。曾经盘踞的福寿螺不见了,浮萍、杂草也清理一空。9月10日,潜江市检察院的干警们再次踏上渠岸,开展生态治理“回头看”,核查水质与生物多样性恢复成效。

长江大保护,重在护好每一条支流、每一处渠塘。“小微水体的生态短板直接影响周边流域整体生态质量,鉴于潜江辖区水系联通长江的生态区位,我们必须始终紧盯小微水体、田间渠道、乡村河渠等‘生态末梢’。”潜江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中发现,后湖中支渠渠面大面积浮萍、杂草疯长,腐烂水草堆积,水质变差。渠内滋生大量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严重挤压本土水生生物生存空间,破坏原有水生态平衡,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

发现线索后,潜江市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实地勘查固定证据、厘清监管职责,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外来物种清除、水面污染物清理、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三项核心整改任务。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统筹专业管护人员46人次开展集中整治,累计打捞清运腐烂水草及其他漂浮物约150吨,彻底消除水面污染隐患,让中支渠重归洁净。

整改是否落地、问题会不会反弹,不能仅凭一纸回复下结论。收到回复后,该院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实地复核水域管护现状、生态修复成果,督促属地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理、动态防控的长效管控机制。如今,中支渠的生态底色全面恢复,白鹭等野生鸟类重新在水边栖息觅食,本土水生植物也逐渐恢复生长。
一渠清水,映照法治力量。潜江市检察院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预防为主、系统治理”原则,更新司法保护理念,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统筹水域生态保护与生物多样性维护、推动问题源头化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域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