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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头条

-2026-

09/23

03:15

编辑:本站

我市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9月23日上午,潜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余某、武某、关某、李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六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亲属,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余某、武某纠集被告人关某、李某等人在潜江市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该团伙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综合考量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该案是我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开审理并公开宣判的首例涉恶案件,充分彰显政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犯罪、除恶务尽、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本次公开宣判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完整公开宣读案件查明事实、触犯罪名、量刑依据及最终判决结果,切实保障司法公开、公正、透明。宣判后,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均明确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