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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8

12:44

编辑:本站

【优化营商环境】“法院+工商联”同向发力 示范调解促三起租赁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潜江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充分发挥示范调解引领作用,依托 “法院+工商联” 联调联建机制,推动三起关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先行调解阶段实质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王某、张某、李某长期租赁A单位位于中心城区商业用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按年签订租赁合同。2025年,因续租协商未果,三人继续占用房屋经营,A 单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腾退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及律师费。

  案涉房屋地处核心商圈、面积约300平方米,当事人持续经营,纠纷处理直接影响市场经营秩序。潜江法院立案时同步开展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与诉讼风险评估,经 A 单位同意,依法启动先行调解。

  鉴于三案案情相似、争议焦点一致,先行调解团队以承租面积最大、代表性较强的王某案为示范切口,主动对接当事人。王某表示,其多年诚信经营,未签订续租合同系因租金标准、租赁面积等事项存在分歧。经释明先行调解优势、联调机制及同类成功案例,当事人同意由法院联合工商联商会调委会开展调解。

  调解现场,商会调解员立足市场经营实际,向承租人阐明诉讼成本与经营风险,从支持商户持续经营角度,建议出租方合理让步。

  先行调解团队紧扣争议焦点,一方面宣讲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不定期租赁认定等法律规定,提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以示范调解案例为参照,明确统一调解尺度,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形成合理预期。

  经现场调解,王某、张某与A单位当场达成和解,足额支付租赁费近20万元;A 单位撤回对二人的起诉,并给予一个月续租考量期。依托前述示范方案,调解员同步推进李某案调解,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效力,至此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全部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以小切口实现大化解,充分彰显示范调解的实践价值:既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降低诉讼成本、防范诉讼风险,又为同类纠纷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化解范式,显著提升调解质效,助力从源头防范化解涉企租赁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